2020年9月8日,歐盟向WTO通報了關于修訂REACH附錄17條款50多環芳烴(PAHs)的草案,擬新增用作人造草坪填充料或鋪設操場和運動場地的顆粒或覆蓋物中8種PAHs的限制,要求8種PAHs總含量不得超過20mg/kg。該草案已于9月8日啟動公眾咨詢,并將于11月7日結束。
物質 | 限制要求(新增) |
多環芳烴(PAH) (a) 苯并[a]芘(BaP) (b) 苯并[e]芘(BeP) (c) 苯并[a]蒽(BaA) (d) 屈(CHR) (e) 苯并[b]熒蒽(BbFA) (f) 苯并[j]熒蒽(BjFA) (g) 苯并[k]熒蒽(BkFA) (h) 二苯并[a, h]蒽(DBAhA) CAS No: 53-70-3 |
14. 就9至13段而言: a) “顆粒”是指由回收的、原生的或天然的橡膠,硫化或聚合材料加工而成的尺寸為1-4mm,以固體小顆粒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b) “覆蓋物”是指由回收的、原生的或天然的橡膠,硫化或聚合材料加工而成的長4-130mm、寬10-15mm的,以片狀覆蓋物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c) “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是指用于人造草坪上用于提升人造草坪系統運動性能的顆粒; d) “用于鋪設操場和運動場地”是指顆粒和覆蓋物以玩樂和運動為目的的除人造草坪填充料以外的其他用途。 |
背景介紹
橡膠顆粒常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橡膠顆粒和覆蓋物也可用來鋪設操場和運動場地,例如:高爾夫球場、田徑場地、馬場、射擊場等。這些顆粒和覆蓋物主要來自報廢輪胎(ELT),而使用這些ELT顆粒和覆蓋物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其橡膠基質中存在8種PAHs。
根據REACH法規Article 3(2),顆粒和覆蓋物被定義為混合物,因此,目前REACH附錄17條款50未對其管控。另外,根據CLP法規,這8種PAHs被歸類為致癌1B類物質,即需滿足REACH附錄17條款28關于致癌物質的限制:BaP和DBAhA應小于100mg/kg,其他6種PAHs應小于1000mg/kg。但經研究表明,該限值太高,不利于保護人類健康,因此降低再生橡膠顆粒和覆蓋物的PAHs濃度限值是非常有必要的。
【來源: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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